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赴上海,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、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等议题展开深入调研。此次调研旨在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,探索打造更多高质效办案的实践经验。
深入基层一线,关注信访化解与数字赋能
在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,调研组详细了解了信访接待、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。应勇指出,要扎实开展检察机关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,全面排查风险隐患,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。他强调,必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,综合运用多元手段,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,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。
完善司法公正的实现和评价机制,是各级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。应勇要求,要因地制宜探索构建高质效办案的制度体系,建立贯通检察履职各环节的质效标准和办案指引,确保司法公正不仅可实现,更能被科学评价,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。
闵行区检察院在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方面取得的成效,获得了调研组的肯定。通过提升案卡智能回填的效率和准确率,该院有效赋能法律监督,减轻了基层负担。应勇强调,案卡数据是数字检察的基石,提升其填录的规范化、智能化水平至关重要。他指出,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必须立足辅助定位,确保为检察工作服务并由检察系统主导,以保障检察官办案的亲历性和决策主体性。
聚焦金融检察与案件质量管理
在黄浦区检察院,调研重点转向金融检察和检察管理。应勇强调,金融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,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,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。他要求加强金融检察前沿问题研究,深化综合履职,提升工作质效,为金融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
针对案件质量管理工作,应勇指出,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抓实检察业务管理、队伍管理和人员管理的重要抓手,其本质是为检察官增效减负,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。他详细阐述了案件质量自查、检查、评查三者之间的关系,强调它们是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,目标是实现“每案必检”。
- 检察官每案自查是基础,体现了办案主体的责任。
- 办案部门组织检查是必要环节,履行内部监督职责。
- 专门的评查工作不可或缺,不能用自查或检查替代评查,也不能简单将评查等同于负面追责。
应勇要求,要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,科学界定自查、检查、评查的标准和程序,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,从而实现管案与管人的有机融合,以及办案质量、效率、效果三者的统一。
发挥示范引领,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
在听取上海市检察院工作汇报后,应勇对上海检察工作给予肯定,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明确要求。他强调,要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,为上海检察工作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坚实保障。要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紧密结合上海实际,确保取得实效。
应勇指出,上海检察工作要紧扣“五个中心”建设,找准履职切入点。这要求检察机关在多个关键领域发力:
- 强化科技创新司法保护: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,保护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,协同推进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,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
-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:坚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,深化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专项监督。
- 践行检察为民宗旨:坚持人民城市理念,深入开展“检护民生”工作,推出更多让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体验、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举措。
- 加强涉外检察工作: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。
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,应勇要求推动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。要坚持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,坚持依法监督、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,同时勇于自我监督。要持续加强各项检察基本职能建设,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、力度和深度,切实增强监督实效,维护执法司法公正。
最后,应勇强调,全面从严治检一刻不能放松。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、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,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,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。调研期间,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与应勇检察长就相关工作交换了意见。